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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潍坊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2006-11-27 16:27:45

(2004年2月4日潍坊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潍坊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毕可仁代表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决议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强市的目标和全市工作的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动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市进程,在决定重大事项、强化监督职能、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和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促进了全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各项法定职责,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要紧紧围绕发展这个主题,紧扣市委的工作中心开展工作,切实搞好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重大事项的审议监督,着力督促解决好观念更新、机制转换、结构调整、环境建设四个关键问题。要把工业强市、扩大开放、民营经济、农业“三化”、城市化和科教兴潍六个战略重点和招商引资、发展民营经济、做强做大现有企业等作为工作监督重点,促进“三个确保”目标的实现。要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加大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力度,督促他们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更好地履行职责。要加强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联系,总结推广先进工作经验,推动民主和法治化进程。要认真组织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支持代表依法执行职务,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要密切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倾听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继续加强市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建设现代化强市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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