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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金未按市场价支付 补偿金标准将适当调整
时间:2010-02-24 来源:潍坊日报

  高密市夏庄镇刘四村来电人反映:我们是高密市夏庄镇刘四村的村民,几年前镇政府征用我们的口粮地,并与村民签订合同,土地补偿金每亩最低800元,如小麦涨价土地补偿金也会相应提高,但如今未按市场价格支付土地补偿金。请政府调查处理。

  经调查,高密市夏庄镇刘四村的土地补偿款已于2010年1月22日兑付给村民,共100户,已有99户兑付,还有1户未支取。对于村民反映的小麦涨价应提高土地补偿金问题,该镇政府目前正在对小麦全年的平均价格进行了解,将适当调整补偿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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