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高柳镇王家村来电人反映:我的两个孩子在孙家中心小学上学期间每人向学校交纳了200元的集资款,当时承诺初中毕业后可以退还,但现在孩子大学毕业3年了,该费用仍未退还。请政府帮助协调处理。
经调查,来电人反映的情况属实。1995年教育双基达标期间,因财政紧张,高柳镇党委、政府参照其他乡镇的做法,向初中、小学在校生每生收借了200元义务教育保证金,并承诺学生初中毕业时归还。2002年以前的初中毕业生已全部归还,共还款64.9万元。2003年春季以后,上级部门不允许向学生收取义务教育保证金,学校便没有资金来源归还初中毕业生的义务教育保证金。该镇政府表示,将积极向上级反映本镇财政困难、债务较多的情况,争取上级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待镇财力允许的情况下,优先归还向学生家长收借的义务教育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