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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购房者契税返还50%
时间:2009-11-01 来源:潍坊日报

  近日,记者从市房管部门获悉,我市购房契税返还工作已经开始。凡在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购买住房的消费者均可申请契税返还。

  为支持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和居民居住条件,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去年底,我市出台了《关于支持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在《意见》中的第26条规定,适度调整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优惠政策标准。对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给予实缴契税额50%的补贴;对购买通过“国家康居示范工程”验收和通过A级住宅性能认定项目的购房户,给予等同于房屋交易契税额度的补贴。

  目前,契税返还工作已经开始。据房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凡在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购买住房的消费者均可申请。记者从房管部门了解到,房管部门收到申请表之后,还要经过财政部门的审查,需要的程序也比较复杂,因为审查完成的时间不能确定,所以市民需要等相关部门的通知才能领取。“符合规定的市民都能领到返还的契税,请市民耐心等待。”房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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