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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142件,其中,会议期间135件(包括议案转为建议处理的26件),会后陆续收到7件。经过各有关方面的积极努力,截至目前,代表提出的142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代表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
2009年,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依法做好办理工作,把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办理工作质量的基本尺度,把代表建议所反映问题的解决率作为更高的工作目标。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经常调度,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具体落实,从组织和领导上保证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增强办理工作实效性,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实行编制手册、现场视察督促、会议电话协调、办结销号回访等多形式督办措施,努力提高办理质效。先后到12个县市区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调查,将2件代表不满意的建议退回承办单位进行了二次办理;现场督促解决了一些群众“三最”问题,一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代表和群众关注、办理难度大的建议得到有效落实。为促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更好开展,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与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对办理工作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措施得力、效果良好、代表满意的19个先进单位和20名优秀个人进行了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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