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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至25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明甫带队来我市,就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新起,市委副书记、市长许立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李守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解维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军看望了执法检查组一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本跃,市政府顾问、市公安局长黄潍连陪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的有关情况汇报,与有关部门、企业和部分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实地察看了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等多处现场,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征集了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一办法一条例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市领导重视,机制完善,规划合理,执法规范,整治有力,创新了许多好的经验做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明显改善,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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