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的争创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考核评定活动中,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接待室顺利通过验收评比,被评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近年来,该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标准,推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了使文明创建活动有声有色、规范持久,该院接待室长期开展了“三声”、“四心”、“四不”、“四一样”活动,提出了处理信访案件“四快”要求,努力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并郑重承诺对上访人能当面答复的当面答复,不能当面答复的约定时间答复;对属于本部门管辖的涉法上访案件,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指定首办责任人依法办理,从而提高了工作的整体效能。
(苗德彪郭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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