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授予祖笔等“潍坊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2010年1月22日潍坊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潍坊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授予祖笔等“潍坊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决定授予祖笔、王再兴、曹荣华、罗新、滨上和久、吴锡琛、乔治・迈立斯、白博恩、林於宝、林和龙、许连捷、周龙华、骆钢、蔡婉玲、林瑞仁“潍坊市荣誉市民”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