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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华能新能源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建设的“华能寿光风力发电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华能寿光风力发电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寿光市北部沿岸地区(道口养殖场防潮堤内)。
华能寿光风力发电一期工程总投资为55907.57万元人民币,其中机电设备费用44035.0万元,建筑工程费用4361.7万元,工程其他费用2792.0万元。华能寿光风力发电一期工程地处寿光市北部沿岸、莱州湾西畔盐田区域,东濒渤海,年平均风功率密度为334W/m2;年有效风速小时数为7996h(3m/s~20m/s);风速在3m/s~20m/s的出现频率为94.2%;主风向和最大风能的风向均为偏南、西北偏西,风能资源较为丰富,场区内无不良地质构造,具有较好的风电场建设条件。
华能寿光风力发电一期工程工程永久用地66766m2(主要是:风机基础、箱变基础、控制中心及变电站等),临时用地(包括临施工吊装平台、临时道路、风机设备堆放场地、施工设施、临时生产生活办公设施、材料仓库和堆场、加工场等)35277 m2。本工程将建设控制中心一座,控制中心拟用地面积为6700m2。控制中心包括风电场控制楼及110kV升压站, 控制楼主体建筑为二层建筑物,建筑物本体占地面积704m2,建筑面积955m2; 110kV变电站的主变采用户外布置,布置于在控制楼北侧,主变中心至控制楼距离15.25米。项目公司的人员编制根据风电场风机的自动化程度较高特点,并参照已建类似工程,按23人定员。
华能寿光风力发电一期工程共建设33台风机,总装机容量为49.5MW。年理论发电量14397.7×104kWh,实际发电量9647.88×104kWh,与相同发电量的火电相比,每年可为电网节约标煤约50391.21t(火电煤耗按350g/kWh计)。相应每年可减少燃煤所造成的多种有害气体的排放,其中二氧化硫(SO2)805t,一氧化碳(CO)11.7t,氮氧化合物(NOx)451.7t,碳氢化合物(CnHm)4.5t,烟尘451t,减轻排放温室效应性气体二氧化碳(CO2) 107892.6t。此外还可节约大量传统火电厂用水,并能减少相应的水力排灰废水和温排水等对水环境的污染。由此可见,风电场有明显的环境效益,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
2.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3.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本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5.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反馈
2010年3月8日至2010年3月22日期间,公众可通过下述地址发送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拟建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评价单位与建设单位将会进一步通过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预计2010年3月下旬将对环评初步结论进行第二次公示。
四、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能寿光风力发电一期工程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36-2228016
地址:寿光市羊口镇 邮编: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
证书等级:乙;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412号
联系人:迟先生 联系电话: 053288967115 传真:053288962124
地址:青岛市高科园仙霞岭路6号 邮编:266061
Email:wanqingchi@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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