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高密市检察院努力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以机制创新促工作争优,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这是该院近四年来获得的最高荣誉。荣誉背后,蕴含着他们的科学体制、严谨作风,更有深厚的为民情怀。
关口前移溯本清源―――预警机制推进和谐
涉检信访案件居高不下,如何才能找到化解良策?高密市检察院通过对以往诸多涉检信访案件分析反思,发现由于涉检信息搜集渠道狭窄,个别办案人员超前预防意识不强,致使矛盾纠纷不能及时化解,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而且现有办案模式对干警责任落实不清,因机械执法、就案办案而引发的上访问题时有发生等弊端,于2008年9月份开始探索创新了事前预警防范到位、事中处置化解到位、事后警示教育到位的《涉检信访评估预警处置机制》。
前不久,村民张军因违规建设,被村支书于忠(两人均为化名)打成轻伤。虽然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忠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但张军认为量刑偏轻,便要求检察院抗诉。检察官经过审查认为该案不符合抗诉条件。然而,张军认为,于忠作为村干部,为点小事就打人,仅判处刑罚还不够,还要求对其做出党纪、政纪处理,不然就到省进京上访。检察官迅速启动涉检信访评估预警处置机制,并决定将该信息向张军所在的镇党委通报,共同做好息访工作。该镇党委根据《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认为应当撤销于忠的村支书职务,于是提请高密市纪委对于忠做出了党纪处分,同时也及时消除了上访隐患。
此案的处理,仅是该院运用《涉检信访评估预警处置机制》妥善解决矛盾纠纷的若干案例中的一例,却诠释了解决信访居高不下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必须关口前移,方能溯本清源,息事宁人,达到促进和谐的目的。
该机制通过信息组、处置组、督察组三个办事机构的合理分工,互相配合,使涉检信访评估预警工作环环相扣,形成了一套系统的矛盾化解体系,实现了各类信访诉求的妥善化解。自该机制试行以来,共对2292件案件进行了信访风险评估,其中发出信访预警46件,经做工作提前劝导息诉75件。
机制的科学运转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对高密的这一做法作出重要批示:涉检信访的预警处置是检察机关做好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机制创新。这项创新在我省已在去年全面推行,各地实行的如何,要及时调查总结,好的经验要及时予以推广。高密市涉检信访预警处置做法应予深入总结,供大家借鉴。潍坊市和高密市有关领导都作出了重要批示。潍坊市人大代表王者松说:检察院以提前化解信访苗头隐患,全面减少信访风险为目标,所开展的涉检信访预警处置这一做法,真正做到了为党委政府排忧,为人民群众解难。高密市委党校副教授曹松波说:高密市检察院这一做法是涉检信访源头治理的一个有益探索,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检察机关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
法律之外、情理之中―――联动机制惠及民生
老李曾在一家企业工作,1991年因涉嫌犯罪被立案,后因证据不足撤了案。2008年开春,老李到高密市检察院要求赔偿。该院审查认为,此案发生在《国家赔偿法》实施前,不适用国家赔偿。后来,高密市检察院在开展的“问需、问计、问效”主题实践活动中,发现老李膝下无子,老伴重病缠身,他靠打工维持生计,生活异常困难。“老无所养、晚景堪忧”是老李要求赔偿的根本原因。
据了解,对于这种法律之外、情理之中的民生诉求,在高密不仅老李一家。为此,高密市检察院从服务民生的角度出发,主动与当地信访局、财政局、卫生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慈善总会6部门进行协调沟通,最终于当年5月共同会签了《关于加强对“法律之外、情理之中”的涉检民生诉求联动处置工作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了各部门在联动处置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确立了14种帮困途径。
根据《意见》规定,高密市检察院与其他《意见》会签单位建立了联动处置联席会议制度、工作信息联络员制度、民生诉求移送、处置反馈制度。《意见》要求有关部门对联动成员单位之间转交的事项,除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向诉求人反馈外,还要将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联动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跟踪问效。
《意见》出台前后不过10天,当地民政部门便为老李及其他4名特困人办理了低保手续,他们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连连感谢检察官想得周到。
同时,该院还在“帮千企、走千村、访万户”主题活动中,帮助5家企业走出困境、4个村庄硬化了街道、6户家庭脱贫致富。
“柔性”引导“刚性”监督―――监督机制维护正义
在监督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高密市检察院不断创新方法,采取刚柔并举的监督机制,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又和谐了检法关系。
“柔性”引导巧监督。高密市检察院虽在2004年3月就与同级法院会签了《关于在民事、行政诉讼中应用再审检察建议的意见》,但现行民事再审制度中就再审前的审查期限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因此检察机关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后,审判机关的再审程序常常出现“受而不启、启而不审”的僵局,导致申诉人欲寻求公正而不能满足,往往引发上访事件。为打破这一僵局,2010年1月,高密市检察院与当地法院又联合签发了《关于加强民事行政审判及其检察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了“法院认为检察院再审建议理由正确,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启动再审程序并书面告知检察院,认为再审检察建议理由不成立的,也应书面告知检察院”。
对“柔性”监督不易、不能纠正的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该院果断采取“刚性”监督―――提请抗诉。去年以来,该院共向上级检察院建议提请、提请抗诉10件,全部被上级检察院采纳,现已改变判决结果5件。前不久,高密市明英纺织公司董事长邓英率员工将一面绣有“为民伸张正义、维护法律尊严”的锦旗送到了高密市检察院。邓英介绍,明英纺织公司不服高密市人民法院对其与临清锦鹏公司的欠款纠纷一案所作出的判决,向高密市检察院提出申诉。该院在查明了锦鹏公司代表陶某接收明英纺织公司汇款的事实后依法提请抗诉。再审法院最终支持了抗诉意见,为明英纺织公司挽回了近7万元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