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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严防突发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时间:2009-08-14 来源:潍坊日报

  我市已进入主汛期,日前市政府安委会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突发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我市要求,建筑、矿山、隧道、路桥等野外施工作业企业,要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及尾矿库防洪、防泥石流、防治水工作,尤其是受水库和易发洪水河流威胁的企业和施工现场,要加强防溃坝及泥石流等各类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自然灾害防范工作。科学、安全地设置营区,认真排查施工现场、营区附近尤其是沟谷上游的安全隐患,及时治理消除。一时不能消除的,要加强防控或另选营区,确保安全生产、安全宿营。

  各级气象、安监、地震、海洋、水利、国土、煤炭等部门要加强衔接配合,健全完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预防应急联动机制,加强汛期雨情、水情监测,及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遇有暴雨、大风等灾害性天气,立即通知各地各单位落实停产、撤人、撤设备等安全防范措施。在大风、暴雨天气,凡是受洪水淹井威胁的矿井和受泥石流威胁的企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停产撤人的规定。另外,各企业要完善汛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装备的储备,大力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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