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责任目标》和《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是国务院确定的约束性指标,是必须坚定不移完成的刚性任务。2010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的最后一年,请你们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强化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减排工作必须做到亲自抓、负总责,真正把减排工作抓紧、抓严、抓实、抓细,确保全市“十一五”减排任务目标圆满完成。对减排工作开展不力、没有完成规定任务目标和擅自审批能耗高、污染重项目的,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实行“一票否决”和“问责制”。
附件:1.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责任目标
2.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计划
二Ο一Ο年二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