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对外贸易、外商投资、经济技术合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法律,研究拟定全市对外经贸工作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市外贸进出口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协调管理全市对外贸易经营秩序;制定全市年度进出口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申报进出口许可证和配额;研究推广各种新贸易方式,指导全市有关进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中的有关事务;指导我市外经贸企业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应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我市外经贸发展基金。
(三)研究制定全市吸引外商投资的政策和发展战略,编制全市利用外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指导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加工贸易项目的审批、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的执行情况,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外商独资企业的管理工作。
(四)研究拟定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境外投资和国际服务贸易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业务;归口管理我市派驻国(境)外的贸易机构和在国(境)外投资兴办的各类企业;协调管理我市承担的援外项目、国家政府间的经济技术合作项目、联合国和国外民间组织提供的无偿援助项目。
(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市省级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的规划和发展政策,协调、指导和管理园区的工作。
(六)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对外经营权和外商、港澳台商驻我市代表机构的审查、申报工作;指导和管理各类对外经贸洽谈会、交易会、展览会及境外来展。
(七)研究制定全市对外技术贸易的规划和鼓励技术产品、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措施;管理技术引进、设备进出口和国际招标,管理国家限制、禁止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再出口业务。
(八)贯彻执行国别(地区)外经贸政策;负责建立和发展与国外地方政府间的双边及多边经贸关系;负责与国际友好城市开展经贸合作,促进与有关国际经济组织的经贸往来;指导和管理我市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
(九)研究制定外经贸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国有外经贸企业改革。
(十)指导全市外经贸队伍建设和各类外经贸专业人才的教育工作。
(十一)受市政府委托,管理市贸促支会的工作。
(十二)指导、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部机构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设11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督办、档案、接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安全保卫、会议组织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计算机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驻外机构人员的选派和管理;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出国(境)人员的审查;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调研法规科 研究拟定全市对外经贸发展战略、政策;负责有关外经贸规范性文件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对外经贸方面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工作;按照经济国际化战略发展目标和WTO规则要求,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优化外经贸环境、促进外经贸发展的建议、政策与措施;参与涉外谈判和重要协议、合同的拟定和审查;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组织普法及外经贸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协调及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协调外商投诉的处理和全市进出口商品反倾销、反补贴等案件的应诉。
(四)计划财务科
编制全市对外经贸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进出口调控目标、进出口商品结构调整规划;负责全市对外经贸业务的统计、分析;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参与考核全市有关部门利用外资情况。
(五)投资促进科
研究拟定全市吸引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和协调全市对外招商引资促进工作;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对外发布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指导全市在境内外重大对外招商活动;参与重大利用外资项目的洽谈;负责在谈利用外资项目统计工作;贯彻执行我国对不同国家(地区)的经贸政策;负责对不同国家(地区)经济贸易的综合调研分析;协调我市与主要贸易国家(地区)政府间的双边、多边经贸关系;研究提出推动我市与主要经贸国家(地区)开展经贸合作的规划、招商引资、投资及市场开拓的建议,促进我市与这些国家(地区)的经贸合作。
(六)外商投资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吸收外商投资的政策规定;协同有关部门,审批或申报外商投资项目,负责申报限额以上、国家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或申报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负责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型企业和技术先进型企业认定的审查、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情况并协调解决发生的问题;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申报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指标;负责全市吸收外商投资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外商独资企业的管理。
(七)对外贸易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外贸易政策;组织实施国际市场多元化发展战略;协调管理全市对外贸易经营秩序;组织企业参加进出口商品招投标;会同有关部门申报进出口商品配额计划;承办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审查、申报、登记事项;负责全市进出口企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市内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资格的审查、申报工作;负责企业特定的进出口商品经营资格的申报;组织实施出口商品的名牌发展战略;指导、协调进出口企业参加境内外举办的各类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览会。
(八)加工贸易和园区管理科
研究拟定全市加工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管理全市加工贸易业务;核准属我市管理权限的加工贸易业务;负责加工贸易业务的汇总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市省级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指导全市省级经济开发区、加工贸易区的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的业务统计和分析工作。
(九)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科
研究拟定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国际服务贸易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经营权的申报、管理及业务统计工作;负责对外派劳务人员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在境外(含未建交的国家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项目的审批以及有关经营许可证的年度审核工作;负责全市承担国家政府间经济技术合作项目、联合国和民间组织提供的无偿援助项目及全市国际租赁项目的协调管理工作;办理全市各类企业对外经营权和外商、港、澳、台商驻我市代表机构的审查、申报工作。
(十)境外投资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鼓励境外投资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全市境外投资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或审核、申报各类境外投资项目,归口管理全市派驻国(境)外的贸易机构和在国(境)外兴办的各类企业;推动企业到境外兴办带料加工、资源开发项目,积极发展跨国经营;负责境外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统计分析;负责申报和管理各类对外援助项目。
(十一)科技发展与技术进出口科
研究拟定全市技术贸易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技术进出口和成套设备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全市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和国际招标的组织管理;归口管理国家限制、禁止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再出口业务;指导外经贸系统科技发展与技术进步;研究制定外经贸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国有外贸企业改革;协调、指导所属单位的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
三、业务咨询与投诉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
1、对外贸易:(0536)8266193
2、招商引资:(0536)8266702
3、外企事务:(0536)8266563
4、外经事务:(0536)8268279
投诉电话:(0536)8266033、8262506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潍坊市支会
主要职能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功能
潍坊市贸促支会是我市经济贸易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协会和团体组成的民间对外经济贸易组织。其主要职能是:
(一)开展同世界各国(地区)经济贸易、商协会、其他经济贸易团体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邀请和接待外国经济贸易界人士和代表团组来访,组织潍坊经济贸易、技术代表团和企业家代表团出国访问和考察,参加有关国际组织的经贸活动;负责与外国对口组织在潍设立的代表机构以及外国在潍成立的商会进行联络,向外国派遣常驻代表或设立代表处;组织参加或与外国相应机构联合召开有关经济贸易、技术合作和法律方面的会议。
(二)协助国家贸促总会和省会组织参加国际展览会的活动;组织协调潍坊企业赴国外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或参加国际博览会的归口申报工作。
(三)协助总会及省会办理国际经济贸易和海事仲裁事务;出具潍坊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和不可抗力证明书,签发和认证对外贸易和海上货运业务的文件和单证;受理经济、贸易、海事等领域里的争议调解事务。
(四)开展国内外经济调查和经济贸易信息的搜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向国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方面的信息和咨询服务;联系、组织中外经济界的技术交流活动;组织对外经济洽谈;承办中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评估和可行性研究以及法律咨询、法律顾问工作。
二、内设机构
潍坊市贸促支会内设机构:办公室、展览业务部。
出证认证业务咨询、投诉电话: 0536—8295966 825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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