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我市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使节日市场价格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我市物价部门采取了四项措施,收到了明显成效。
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切实稳定市场价格。春节期间,我市对粮油副食品、防控甲流感相关药品及防护用品、液化气等商品价格实行监测日报告制度。对医疗服务、交通运输、旅游等价格实行重点监测,对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预警预报。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坚决制止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稳定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
强化价格公共服务,营造和谐消费环境。我市通过价格提醒、告诫、警示等方式,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规范价格行为。大力倡导价格诚信,深入主要商业零售、旅游、交通、餐饮等企业,对明码标价和价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巡查,纠正不明码标价或者不按规定内容和方式标价的行为,及时更正过时的价费公示内容。加强价格政策宣传,及时发布市场价格、成本、供应等信息,稳定市场消费预期,引导群众理性消费。
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消费者价格权益。我市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串通定价、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遏制跟风涨价和不合理涨价,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予以曝光。组织开展交通、旅游价格检查,严肃查处擅自提高客运票价、停车场超标准收费以及旅游景点违规捆绑收费、超标准收费、不执行相关价格优惠政策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乡以及家电以旧换新商品的价格监管,确保国家扩大消费的政策落到实处。
加强节日值班,提高价格应急处置水平。坚持领导带班,安排专人值守,确保“12358”价格服务电话全天候畅通,认真解答群众的价格咨询,及时受理、快速查处价格投诉举报案件;健全价格应急机制,出现生活必需品市场脱销断档、价格大幅波动等异常情况时,将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