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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城乡低保标准进一步提高
时间:2010-03-09 来源:潍坊日报

  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市今年除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外,还将进一步搞好敬老院建设,确保全市“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稳定在80%以上。

  今年我市将确保把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1200元、中心城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这是市政府今年为民办的10件实事之一。在确保应保尽保的基础上,我市还将力所能及地提高救助水平,将进一步完善低保家庭临时救助制度,全面推行“分类施保”,对重病重残人员、高龄老人以及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等重点予以关照。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现保障标准同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进一步完善低保家庭评审机制,畅通“进出口”,实现动态管理。同时,我市还将进一步完善财政供养制度,以中心敬老院为重点,进一步搞好敬老院建设,确保全市集中供养率稳定在80%以上,并深入开展敬老院规范化管理活动,全面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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