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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分步实现创建目标打造文明服务窗口
时间:2008-07-03 来源:

    我市卫生系统全面开展六项活动,使全市卫生行业成为城市文明的窗口,让医务人员成为文明市民的标兵。

    “市级标准化门诊”创建。年内30%以上县及县以上医院的门诊要达到创建标准,力争到2010年全市各级各类医院的门诊全部达到创建标准:完善有效的采暖制冷设施,实现门诊冬暖夏凉;加强信息现代化建设,基本达到医院信息数字化,实现全市二级以上医院一单通、一卡通、一“片”通;改善就医环境,区分候诊、就诊区域,做到一医一室,实现病人就医人性化;优化门诊就医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就医环节,落实“一管血”、“一口对外制”,实现一般病人半天、疑难病人一天内看完病的目标。

   “市级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创建。年内县及县以上医院要有20%的病房达到“市级护理服务示范病房”标准,中心卫生院要有30%的病房达到“市级护理服务示范病房”标准,到2010年,要力争80%以上的病房达到标准。

    “市级标准化急救站(点)”创建。年内市卫生局已经审批的38个院前急救站(点)要全部达到“市级标准化急救站(点)”的标准,到2010年全市各级各类医院的急诊科全部达到创建标准:统一调度急救资源,潍坊辖区内的任何医疗机构都要无条件接受市卫生局120指挥中心的统一调度指挥,不得乱抢、乱救,确保急诊急救病人就医的有效有序;市卫生局批准的急救站(点)要按照要求统一配备标准的救护车,一般情况下,凡未经市卫生局批准的救护车辆不能参与院前救护。

    全面开展“市级标准化手术室”和“市级标准化监护病房”的创建,年内要有30%的二级及以上医院达到“市级标准化手术室”和“市级标准化监护病房”的标准,力争到2010年全部达标;全面开展“公共卫生安全区”创建,年内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县市区创建为“公共卫生安全区”,力争到2010年“公共卫生安全区”保持在12个以上;全面开展“大众卫生示范区”创建,在中心城区,年内要有30%的社区创建为大众卫生示范区,在其他县市区,年内要有30%的社区创建为大众卫生示范区。

    (记者侯江宏 实习生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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